如何挑选车位 购买车位要注意哪些陷阱
如何挑选车位
首先看面积,在选择停车位时应该根据车辆的体积选择适合的车位面积,主要从长度和宽度两个方面来考虑。对于“一字型”车位(横向停车,即车头对车尾的一字型停车位)而言,停车位的长度是最关键的一个指标。通常长度应该在车长的1.5至2倍才比较方便的将车入位,新手要尽量选择更长一些的车位。而并排停车(纵向停车,即车门对车门的停车位)的车位长度只要相当于车长的1.2倍左右就可以了。
但无论是横向停车还是纵向停车,车位的宽度也十分重要。足够宽的车位方便驾乘者上下车,也可以避免车与车之间发生刮蹭现象。通常车位的宽度要达到车身宽度的1.4至1.7倍就可以了。安全性。一些小区为了尽量多的划出车位,在路口拐角处、墙后和高大的植物后面也划了车位进行出租。这些视野差、被遮挡的车位在车辆驶出和驶入时都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出于安全性考虑,在选择车位时要遵从以下三个原则:一是要尽量选择视野良好的车位,同时要避开电线杆、变电箱、垃圾箱等可能带来危险的物体;二是要选择小区内专门的停车场,以方便专人集中管理,最好不要选择小区道路两侧的车位;三是尽量选择小区内监控探头可以覆盖及有专人定时巡逻区域的车位。
接着要看便利性,车位是离家越近越好。平时上下车多走几步无所谓,但是遇到恶劣天气车位近好处自然多。除此之外,如果是地下停车位的话,地下一层要好于地下二层,但地下一层的车位比地下二层的贵一些。对于车辆占道现象比较严重的老旧小区,距离小区大门近的车位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最后看管理费用,很多业主都认为买了车位之后就不再产生其他费用,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即使我们买下了车位,还需要每个月缴纳一定的“车位管理费”。这笔费用每个小区收取不同,大概在几十至上百元不等。因此,在购买车位之前最好问清车位管理费的数额与缴纳方式,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购买车位注意事项
陷阱1:共用场地变地上车位
小区里的空地,有的时候甚至是绿地,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画根线就收钱。有的作价卖给业主,有的按月出租。王海指出,由于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无权出售敞开式地上车位。如根据《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7条:“凡利用业主共用场地施划的停车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这类车位可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委托物业租给业主使用,扣除必要费用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陷阱2:霸占无约定的地下车位
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开发商出售这种车位(库)好像天经地义,其实不然。《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 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申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库)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库)也应当归业主按份共有,其收益也应归业主。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收取,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陷阱3:地下车位(库)重复卖
很多开发商在卖房子的同时也在卖地下车位(库),可这地下车位(库)的买卖是否合法,很多业主并不知道。如果地下车位(库)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了,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换句话说,卖房子的时候已经把地下车位(库)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身上,并且按比例收过钱了。再把这样的地下车位(库)卖给业主,就是重复收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因此若不能办理产权,车位(库)买卖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业主买到手的只是一张白纸。这类的地下车位(库)办不了产权证,属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严格地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可以由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出租给业主使用,出租收益扣除必要的管理成本后归入小区维修资金。
陷阱4:人防工程偷着卖
没有分摊的地下面积是不是都可以卖呢?当然不是。有的地下车位(库)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的投资已经随着土地使用权的转移而自动转移给了全体业主,所以利用人防工程改建的车库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陷阱5:改造车位(库)黑着卖
还有一种非常严重的现象是在规划许可证上没有载明的,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用建筑物的地下空间而改造成的停车位(库),这种停车位没有计算在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内,也无法取得产权证。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也无权擅自处理这些车位(库),它们也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
陷阱6:租赁期限超过20年
有的开发商很“明智”,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不签买卖合同,只与业主签租赁合同。可在租赁期限上超过了20年的时候,并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消费者租赁车位(库)(就是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